腾鳌镇福安村腾鳌高中西侧地块(HC-TA-2024-A-41)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牌楼镇杨家甸村北外环路南侧地块(HC-PL-2024-M-52)规划条件、牌楼镇牌楼村大盘线西侧地块(HC-PL-2024-A-53)规划条件已经海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2024年12月24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海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
1腾鳌镇福安村腾鳌高中西侧地块(HC-TA-2024-A-41)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附图
2牌楼镇杨家甸村北外环路南侧地块(HC-PL-2024-M-52)规划条件附图
3牌楼镇牌楼村大盘线西侧地块(HC-PL-2024-A-53)规划条件附图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