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日期:2024-11-05 14:33 受理单位: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件内容:
我于2024年10月19日在小红书的一个微商电商平台(海城市南台镇芒果潮包皮具行)购买cmc的一个双肩包出现质量版型问题,侵害了退货退款权益,网络购物的七天无理由退货 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赋予了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这种情况下,商家即使标明“不退不换”,也无权拒绝退换货 .我的诉求是要求全额退款。
回复:
网民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处理。经核实,您在外地代理商手中买了一款女包,花费258元,代理商接到订单后由南台经营者发货,您使用一段时间后因不满意要求退货退款,代理商只退了150元。经工作人员协调后,将余款108及快递费用23元退给您,您收到退款后表示满意。
回复人: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日期:2024-11-08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