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城市十届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0-28 10:27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 点击:

    李海浩委员:

    提出的《关于缓解校园周边拥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学生上下学时段,设置单行管制,车辆即停即走

    关于设置单向行驶管制的问题,是较为慎重的交通组织问题,一旦实施不当将会造成新的交通问题,比如堵点转移、压力转移等,通常公安交管组织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周边居民代表、社会各阶层进行充分论证可行后,方能实施,且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公安局交管大队作为本市的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GA/T486-2015》(以下简称:原则)之规定,简要予以说明。《原则》对实施单行交通规定了几个条件,即道路条件、通行条件和交通流条件,真正能符合条件的学校寥寥无几。即使真正符合的单向条件,也未必是最佳的交通组织方案,而且仍需较大投资。交通组织宜“渐变”,不宜“突变”,“能调时间的调时间,能调渠化的调渠化”,均无效的再考虑“断其一方流向”。目前,计划维持现有的交通组织方式,拟在后英实验学校和西关小学试点,合理施划限时停车泊位(可停放时段初步定为三个,即上学时段、放学时段、夜间,其他时间禁止停放)最大限度满足接送学生的停车需求,同时兼顾住宅夜间的停车需求,并配套了标志、标线,纳入2024年海城市公安局“海城市公安局新增(改造)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设施及系统平台扩容的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10月底完成。经试运行可行后,逐步推广。

    二、时空错峰促进交通供需平衡

    充分研判各学校的上学放学时段,按照年级和班级的不同,分时段放学,避免大量学生和家长在同一时间涌出校园,造成拥堵,交管大队结合限时停车的交通组织方案,联合制作错峰方案,待方案论证完成后,以通知的形式下发至各学校执行,并向全社会发布。再由交管大队通过交通标志、标线或者LED屏的告知手段实远端停、近端接以及信息提醒。

    三、严禁再学校路段摆摊设点,依法清理整治

    一是在校园周边整治中,利用宣传车、宣传单、通知通

    告等形式大力向社会宣传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执法队员的宣传作用,通过他们向相关违规业主宣传城管法规及我们整治工作的原因和态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通过调查摸底,市区内各别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确实存在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针对这一情况,执法局集中海州执法分局、兴海执法分局、开发区执法分局、站前执法大队和城建大队10台车,100余人,在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根据各个学校周边特点,在不同时段对同泽高中、海城高中、四中、二中、六中、北关小学、新东小学、前进小学、站前小学、开发区小学等学校周边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截止目前,累计就拆除临时乱建乱搭7户,清理取缔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75余户。

    三是为了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按照学校所在区域,明确各执法单位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分段把守、弹性管理、专人负责的方法,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期,集中执法人员进行反复整治,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改变了校园周边胀、乱、差、赌的局面。

    四、呼吁家长配合交管部门和学校执勤人员维护学校门口交通秩序

    学校通过家长会、班级微信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提倡非机动车出行,引导他们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鼓励师生不行上下学,另外,加大对学生上、放学期间交通安全管控力度,让学生互相监督,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巡逻,确保学生上、下学时交通安全。



                                        海城市公安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