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忠堂、于静、段楠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环境净化水平的建议提案》、《关于治理农村“白色污染”的建议提案》、《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职能发生变化。
根据海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现我市城市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工作职能已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转接工作正在进行中,我局现在仅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我市在2023年编制了《海城市农村垃圾收运体系规划2021-2030》,并对照规划摸清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底数。
通过对标自查发现海城市农村垃圾收运体系目前短板已补齐,我市农村397个行政村基本建立起了“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营体系,海城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认为继续在镇街建设垃圾中转站不仅耗费大量财力,而且画蛇添足,因此及时叫停了部分镇街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近年来,海城市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运营体系建设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十三五”以来,我市各镇街自行购置垃圾收运设施1600余万元;
二、2023年我市通过农村人居环境奖补资金购置垃圾收运设施1400余万元;
三、2024年我市还将通过上级奖补资金再购置605万元垃圾收运设施;
四、海城住建局计划建设城乡垃圾中转站3座,兴海街道250t/d、东四街道50t/d、西柳镇140t/d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可以辐射48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目前可研、初设、环评、选址均已结束,等待国家发改委提级审批。
五、海城市26个镇街约有三分之一实现第三方保洁,垃圾收运设施由第三方提供,基本实现垃圾日产日清,运送至市垃圾焚烧厂处理。
六、我市为辽宁地区唯一县级单位两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同时运营地区。能够满足海城市农村所有生活垃圾入厂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需求。
七、根据市委农办工作部署,我局每月组织人员对26个镇街、397个行政村开展全域性生活垃圾治理考评工作。每月26个镇街形成排名,结果报市委农办。考评结果也已被市委纳入全市赛道机制当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得到有效监督。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