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北纬40度 海城质造”城市品牌建设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北纬40度 海城质造”城市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助力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局起草了关于市场监管领域(质量、标准、计量、认证、知识产权)全面加强“北纬40度海城质造”城市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24-2026)(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解读材料(见附件)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在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现场反映等方式,对该办法进行咨询及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
邮政编码:114200
联系电话:0412-3605891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件:
关于市场监管领域(质量、标准、计量、认证、知识产权)全面加强“北纬40度 海城质造”城市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市场监管领域(质量、标准、计量、认证、知识产权)全面加强“北纬40度 海城质造”城市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意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