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城市招聘优秀大学生担任乡村振兴助理的工作方案》规定,即日起对体检、考核合格的14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到2024年10月8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拟聘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10月8日16:00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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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海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担任乡村振兴助理人员公示公告名单
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