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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海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时间:2024-09-25 13:21来源:交通运输局作者: 点击: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六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鞍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城市客运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起草本细则。现将海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及解读材料》(见附件)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25日。在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现场反映等方式,对该办法进行咨询及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海城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

    邮政编码:114200

    联系电话:0412-3309002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件:

    海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实施细则(社会公开征询意见稿)

    海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实施细则解读


                 海城市交通运输

                2024年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