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共有第三批8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10月10日前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请所有被考核人员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到海城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召开考核工作会议。
三、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教育局:0412-3201015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 0412-3700789
附件: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城市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考核名单(三)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