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牌楼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4-09-18 13:57来源:海城市牌楼镇作者: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公开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牌楼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海城市牌楼镇镁矿矿区内

    建设规模和内容设计库容为100.5万m3,服务年限30年作为鞍山市、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固化后的焚烧飞灰独立填埋分区填埋场总占地面积约10.22公顷,填埋库区:①填埋库区:从157.5m建设至172.5m,库容约21.6万立,可填埋6.5年;②附属区建设:包括设有综合楼一座、给水深井泵房一座、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污水提升泵池一座以及渗沥液调节池一座,其中渗沥液调节池有效容积为8000m3。2期工程包括:①填埋库区从172.5m建设至187.5m,库容约78.9万立,可填埋23.5年;②场外道路,长度约4公里;其中一期总投资为3900万,二期总投资为2063.76万。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5963.76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城市城乡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人:刘学伟

    电话:0412-3222996

    单位地址:海城市南外环路79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宇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24-2253493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