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考核材料
1.考生务必于2024年8月2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2024届毕业生可延至本校放档日期。
档案由本人送达,如需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2. 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请考生于8月2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3. 其他考核材料,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
三、考核安排
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核公告发布后,用人单位将为拟聘用考生安排考核事宜,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按要求参加考核。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请与用人单位联系。若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412-3700789
附件:2024年海城市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考核人员名单(二)
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