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鞍山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临时停车难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7-12 10:10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作者: 点击:

    张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临时停车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公安、住建、财政等部门分析研判指出的问题,并迅速开展办理工作。

    海城市目前确实存在临时停车难的问题。为创建文明城市,提升我市居民生活品质,缓解我市当前存在的停车供需矛盾,海城市于2023年开展了海城市智慧停车工程建设工作,市财政局针对社会反馈意见,对智慧停车收费模式进行了调整,由原路侧停车部分收费,停车场免费的实施方式,调整为除西柳商贸城周边地块保持收费不变以外,其他路侧部分均不收取停车费,停车场实施收费管理,并与交警部门和融媒体中心对后续的施工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在解决临时停车难问题的同时,保证项目收益。目前,该项目解决方案正在研讨中,力争研讨出最佳解决方案,推进海城科学停车,解决临时停车难的问题。

    关于利用居民小区车位实行临时停车的建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归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确需占用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车辆等行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或者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规划、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位施划的指导。”进入物业小区停放车辆的模式是国内比较新颖的缓解停车难问题的模式,是一项需要纳入长期计划的工作,我们将积极向先进城市学习,待条件成熟后,计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