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按照“沿河发展、跨河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拟对海城市河南区域中央跨河路东、西两侧局部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以优化现有土地资源配置,加快海城河南、北两岸的协同发展。为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征求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草案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对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规划调整,由商业金融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并同步优化路网结构。详细内容见附图。
公众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实名方式(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告期限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发送至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并注明联系电话及具体地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力。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请提交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
公告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
公告网站: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aicheng.gov.cn)
意见建议征集途径:
1.邮寄地址:海城市经济开发区淮河路20号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南楼)412室
2.邮箱地址:hc3201280@126.com
3.联系电话:0412-3201280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