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人社发[2016]7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和鞍人社发[2022]4号《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2名创业者申请首次创业场地补贴,进行实地勘察,实体经营正常,经营场所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相符,符合首创场地补贴条件,每户补贴金额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首次创业场地补贴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4月26日17:00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地址:海城市人社局429
电话:0412-3308602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