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四)
    时间:2024-04-01 08:40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 点击:

    根据《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第四批共有2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于2024年4月2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请考生于4月2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三、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联系。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办理。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412-3700789

    附件: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批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