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耿庄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0:19来源:海城市耿庄镇作者: 点击: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及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具体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镇对外公开信息40余条,其中内容涵盖机构设置、政府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民生工程信息、劳动保障、人事信息、扶贫救灾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耿庄镇2023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耿庄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镇利用公告栏、宣传栏、电子屏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耿庄镇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办主任任组员,配备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随时接受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但仍然存在一些小问题,主要是乡镇人员变动较大,专业培训力度不够,公开的信息范围、公开形式方面有很多不足,今后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首先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其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耿庄镇2023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