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海城市教育局就《海城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在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信箱、现场反映等方式,对该方案进行咨询及意见反馈。截止2023年12月7日,无任何反馈。
海城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