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共有第二批45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1),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1《2023年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体检合格第二批考核人员名单》。
二、考核安排
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拟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
考核公告发布后,各用人单位将为拟聘用考生安排考核事宜,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按要求参加考核,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二)本人证明材料
1.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2.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两项证明材料请考生于2023年10月12日前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
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招聘单位。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办理。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人社局电话:0412-3700789
海城市教育局电话:0412-3201015
附件1:2023年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体检合格第二批考核人员名单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城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