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海城市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公告(二)
    时间:2023-09-11 15:07来源:作者: 点击: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共有第二批16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

    三、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办理。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 0412-3700789

    附件:鞍山市海城市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