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巧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存在问题的具体分析及调研论证
一是患者报告患病率较低。截止到目前,海城市共登记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913人,报告患病率为常住人口的2.86‰,较辽宁省规定的2023年度患者报告患病率4.5‰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导致我市患者报告患病率低的主要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患者家属对现行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惠民政策不了解,不能及时主动到专业医院就诊;另一方面是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存在一定程度有意隐瞒病情的情况,患病之后不愿意到专业医院就诊,无法获得明确的诊断。在没有明确诊断的情况下,就无法及时纳入规范的健康管理,不能享受到有关惠民政策。
二是目前已落实的工作。我市自2011年开始正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以来,按照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我们对确诊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提供健康管理。首先,为确诊患者免费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由卫生技术人员每年至少4次进行健康随访,在每次健康随访过程中除了对患者进行健康评估,还要对患者危险等级进行评估,经危险评估等级在3级及以上的患者由属地落实“三位一体”社会管理责任;其次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患者可以免费享受一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结果计入个人健康档案。
三是卫生健康方面的惠民政策。对于纳入低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治疗方面有救助政策,同时还可以享受到一定数量的免费治疗药品。从2023年起,纳入医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通过本人或家属申请,当地政府确认后可以纳入到医保患者免费服药对象。
二、解决的办法和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提高患者发现登记率。以全力提高患者报告患病率为目标,压实专业医院、政府、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工作责任,制定有效措施,鼓励基层医生对疑似患者进行及时转诊,争取在年底前全市患者发现登记人数达到4500人左右。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与正面引导。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的宣传教育与专业引导,首先要将患者早诊断、早治疗、早干预的好处以及确诊后可以享受的服务政策等进行宣传;其次要继续做好已经纳入健康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服务,让患者切身感受到高质量的政府关爱,引导和提高群众主动性。第三要持续开展精神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科普,提高大众自我精神保健意识,形成良好的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督导与目标考核机制。2023年,把患者报告患病率4.5‰作为年度重点指标,以各镇街服务人口为基数,重新核定年度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指导频次,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助紧密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
四是提高心理干预与专业治疗水平。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海城市心理人才专家库,进一步健全规模化、专业性的心理咨询与心理干预团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满足社会发展与公众心理健康的需求。要强化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形成预防、干预、治疗、康复等融合性服务新模式。
五是全方位落实社会治理工作责任。将提高患者报告患病率、提高患者健康服务质量与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相结合,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位一体”社会管理相结合,与持续杜绝和减少易肇事肇祸患者危险因素相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海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