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在海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构建城乡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和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一、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现有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26.25万人,占24.58%,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约18.31万人,占17.14%。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我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的不足2500人,绝大部分的老年人选择在家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对服务质量和发展提出较高要求。
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务始于2006年。主要是依托社区居委会和民办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城市特困老人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提供购买、助餐等上门服务和紧急救援服务。
2012-2015年,我市积极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和幸福院项目建设,探索和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2016年,利用养老机构拓展以老养老服务,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时间储蓄银行”形式。
2020-2021年,我市以鞍山市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完成试点建设任务。2022年,克服疫情影响,落实和完成省级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目前,我市已经初步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政策保障制度
2013年我市严格执行《鞍山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政府补贴办法(试行)》(鞍民发〔2013〕28号)文件精神,重新规范服务对象的审批和管理。2017年,我市依据《鞍山市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标准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2018年,我市制定实施《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122号),明确了我市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目标,有效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逐步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建立综合监管机制
2021年,根据国办发〔2020〕4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海城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14号)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全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明确18个成员单位职责,强化镇(街道)和消防救援队责任分工,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惩戒等6项综合监管工作制度,适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市政府还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对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镇(街),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完成试点项目建设
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建设主要依托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实施,历时3年完成。截止到2022年底,我市已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中心1、站17),床位150张。其中,建成并有效运营的服务站3个。
2020年-2021年,我市承担并完成第四批国家试点鞍山15个社区级服务站项目建设任务。依据上级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多方论证和征求意见,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及养老机构配合,采取使用社区办公用房及门市用房和民办养老机构及场所的闲置床位,分别由政府(民政局)和养老机构进行维修改造,统一采购配置基本设施设备,实施项目建设并开展社会化运营。
2022年我市承接省级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建成1个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级服务站。主要依托社区居委会和民办养老机构闲置场所和床位,经自行维修改造后,统一配置基本设施设备。
三、积极推进项目社会化运营
为保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居家和社区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我市积极探索和发展社会化运营模式,引进省市外具有一定运营经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化运营项目,同时,深挖本市企业或社会组织,特别是养老机构参与社会化运营合作,形成海城特色的社会化运营模式,提升社会化运营标准和质量。
2020年建成的8个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其中6个项目,委托海诚农业集团进行社会化运营。另外2个依托养老机构及场所建成并负责运营。2021年建成7个项目中,1个依托养老机构建成并负责运营,其它6个项目建成但未确定运营方未能运营。期间,鞍山市养老服务平台虽然建成,但由于技术和资金等原因,未能实现线上服务功能。
2022年建成的3个省级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成后因疫情影响也未能运营。同时,积极推进2021年建成的6个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项目进行社会化运营,先后与海诚农业集团和北京青青河集团接洽,商谈开展社会化运营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其中,北京青青河集团与我市深入探研全市养老发展,初步策划了以兴海敬老院和6个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项目,因所有房屋无法办理产权和疫情阻隔等原因,暂时搁置项目规划设计。海诚农业集团积极争取6个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并与沈阳万家宜康公司密切合作,筹划引入基本建设模式,同时,积极探索与本市有意愿、有能力的养老机构开展合作,推进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业务。受疫情和资金投入不足影响,未能实现合作运营。目前,我市正积极与辽宁春明科技有限公司接洽,深入探讨合作开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会化运营事宜,力争有所突破,全面激活居家养老体系服务功能,发挥社会服务作用。
海城市民政局
202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