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东三街与新晖路、新东路交叉路口交通标识管理”的建议,海城市公安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1”,即确保制度化建设
为了使城区道路交通标线长时间的清晰、有效,2019年经海城市委研究决定,交通标线的维护问题,由公安交警与市政公司联合维护,公安交警负责提出需求,市政公司负责完成施划。自共同联合维护以来,有效的解决了城区标线“生命力短”、前期准备工作时间长等问题,相比之前的模式,效率有了极大的提高,为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局交管大队通过非现场录入、视频巡逻、非现场申诉、路面巡逻、交通组织优化调研的方式,及时发现标线不清晰、有冲突、视认性不好等问题,定期向市政公司推送,并约定完成时间;同时,交通管理中队定期对疑难问题进行业务指导,保证了标线施划的合理性和标线施划的进度。另外,标线的施划受温度和湿度的影响性很大,加之我市处于纬度较高的北方地区,每年度的理想施划时段为5月-10月,时间较为短暂,这是不可违的自然规律,请代表们理解,但近年来通过上述的模式维护,大大的提升了进度,中和了施划时段短的问题。
二、建议“2”,即新东三街与新晖路、新东路交叉路口增设右转车道
代表提到的新东三街与新晖路、新东路交叉路口,从道路类型来讲,是城市的干道相交,交通性道路,交通流量大,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从信号控制理论来讲,交通流量和流向决定着信号的放行方式、相位设计及配时。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36670》第5.4.2.1.d) 之规定:“最右侧车道宜优先设置为直右车道;当进口车道数比上游路段车道数多2条或2条以上时,或信号灯控制交叉口高峰时段平均每周期右转车辆大于4辆时,宜设置右转专用车道”。经交管大队观测交通流量,上述2个交叉口均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右转专用车道的设置条件。
三、建议“3”,即道路及交通管理部门应采用新技术,高标准的新型材料及设备涂敷路面。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市政公司负责路面标志施划,公安交警负责提出需求及设计。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市政公司提出了明确要求:施划标线所用材料均为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线》规定的附着系数、逆反射系数的要求。
海城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