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海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批海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项,现予公布。
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科学保护、合理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和传播工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九批海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九批海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申报单位 |
1 | 海城袁氏传统针灸疗法 | 传统技艺 | 海城市文化旅游体育事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