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协调、督促解决群众关心的卫生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设立市民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市民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的建议与投诉。
二、建议与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0412-12345
三、受理时间
建立7X24小时(包括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对鞍山平台派发海城的应急件,第一时间应急处置。
四、受理分工
卫健局: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场所四小(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的卫生监督管理、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方面等问题的投诉建议。
住建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建设(含公厕)、公园管理、绿地管理等问题的投诉建议。
执法局;负责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摆、乱扔乱倒等问题的投诉建议;
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负责生态环境方面等问题的投诉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负责食品安全及食品三小监督管理、农贸市场秩序方面投诉
水务集团:负责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方面投诉等问题的投诉建议
公安局:负责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投诉等问题的投诉建议
五、受理程序(按照海城市12345平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一)咨询类诉求应当予以即时回复。
(二)非紧急求助、意见和建议类诉求,承办单位自接件起,原则上要求2个工作日办结。
(三)投诉、举报类诉求,承办单位自接件之日起,原则上要求3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较为复杂的5-7日内办结。时间较长的,需上报平台暂办结,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与群众通报进度、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理解、确保群众满意。
(四)对接诉即办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接到派件的单位不得推诿。办理诉求涉及其他单位的,首接单位应当牵头协调办理,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报送至首接单位;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
(五)属于下列情形的,各互联网单位按照相应方式分类处理;
1.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进入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定途径和已进入信访渠道办理结果;
2.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且诉求人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又提出同一诉求事项的,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3.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向诉求人做好解释工作;
4.超出承办单位职责范围的诉求,告知诉求人通过市场、社会等其他渠道解决,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履行监督、指导的职责;
5.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做好劝导、教育工作,告知诉求人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和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六)承办单位办理诉求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及时联系诉求人,听取诉求人意见建议,了解诉求具体情况。
2.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办理诉求;确需依法延长办理时限的,向诉求人说明理由,并通报12345海城分平台;对受客观因素制约暂时无法解决的,向诉求人做好解释工作。
3.在规定时限内向诉求人和12345海城分平台反馈办理情况。
六、爱国卫生投诉办理流程图见附件1
海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