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今年以来,我们民政局围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有什么工作打算和举措呢?
【李勇局长】今年贯彻落实省、鞍山市及海城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我们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抢抓三年行动重要机遇期,锚定年度目标不放松,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特别是在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一老一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通过民政惠民政策的落实,来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在民政领域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解决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建立民生项目清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制度化推进常态化,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来为海城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持人】那我们都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呢?
【李勇局长】一是我们更加注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我们每年都制定下发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年审、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现在我们城市低保月标准已经提高到712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1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月标准提高到1126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月供养标准提高到777元。9138名城乡低保对象和3768名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了防止退保和漏保、错保现象发生,我们在市纪委监委的督导下,不断完善相应的动态管理制度,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复核。在具体操作上,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同时坚持实行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到人。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我们采取放宽救助范围,简化救助手续,让遭遇急难问题、陷入生存困境的家庭能得到及时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共计救助112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9.7万元。
在上级政策支持下,我们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领导机构,建立常态化的困境儿童主动发现和主动排查机制,认真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普查工作,目前已有2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不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这几年我们始终在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去年开始,我们全面落实上级扶持政策和资金保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发展,建设完成1所镇(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2个社区级点位。我们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18个成员单位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信息共享,重点对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资金使用、运营秩序的监管。目前,我们全市现有养老机构59个(公办23、民非21、民营15),床位4914张。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服务站)144个,床位926张;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15个,床位120张,全部纳入综合监管范围。
我们每年还积极协调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今年春节前共发放慰问金20万元,发放慰问物资500份。截至4月末,为80周岁以上低保失能和低保边缘户家庭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3.945万元,为九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定期生活补贴191.7万元。
三是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水平。在社会治理方面,我们主要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去年就争取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90万元,对我市 3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资助。认真落实社会治理“一核三圈”基层治理机制安排,选取腾鳌镇永安社区和牌楼镇北炒铁村为“社会治理”样板间,作为“五社联动”省级联系点。按照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名社区工作者的配置标准,完成配备社区工作者597人,规范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完善了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方面,我们在全市认真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备案工作,现在已经取得初步成果。
在社会组织管理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不断规范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等事项,在去年年检率达到95%的基础上,我们今年已经着手开展年检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另外我们认真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市社会组织已有46家成立了党组织(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37家,社团9家)。
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我们不断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提级巡察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开展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圆满完成重点时段文明殡葬禁烧工作,实现平安清明目标。从去年1月份开始,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月70元和55元统一提高到80元,受益残疾群众9046人。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权益维护工作,确保残疾职工队伍稳定。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不断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力度,依法实施救助85人次。扎实开展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和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听众】李局长你好,我想问一下,低保该怎么办呢,什么条件能够,怎么每家开的钱都不一样?听说还有单人保待遇,能说说吗?
【李勇局长】这位听众你好,我现在就跟你解释办理低保和单人保该怎么办理,有什么区别。办理低保需要具有我市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条件符合规定条件才可以申请。目前海城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12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10元,低保属于差额救助,低保标准减去家庭人均收入才能确定低保金,因各个家庭人口,收入都不相同,造成得到的低保金有多有少。每一户的低保金都不尽相同。下面我给你解释一下单人保办理条件:对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中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中,重病患者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5倍的低保标准以内、重残人员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3倍的低保标准以内,可按照“单人保”纳入保障。
我再介绍一下低保办理流程:申请人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申请(需携带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退休金证明,病志等相关疾病等有关的证明材料),之后,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会同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家庭财产、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会报到民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了。
【听众】你好李局长,我父母都80多岁了,前些年,在民政局登记处补的结婚证,现在老旧小区开始办房照,结婚证找不着了,需要查结婚档案,但是他们老人身体不好,我就想问一下,我帮着查行不行?
【李勇局长】这位听众你好,我来给你解答一下,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也就是说二位老人其中一位带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到我们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婚姻登记处窗口查阅,如两位老人因身体不好或出行不方便,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委托你代为前去查询,但得出具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才能查阅,具体的你可以拨打我们婚姻登记处的咨询电话进行详细的咨询。电话是3309602。
【听众】李局长你好。我有个事要问一下,我们家有一个亲属是残疾人,我听说现在残疾人有补贴,怎么办哪?能给多少钱?
【李勇局长】这位听众你好,你所说的残疾人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我们叫残疾人“两项补贴”。这里需要明确一下,不是所有残疾人都能享受这两项补贴,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属于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或者低保边缘户家庭中一、二级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属于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在为每人每月80元,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每人每月可领取160元。
【李勇局长】不知道你家亲属属于哪类残疾?
【听众】具体他是几级残疾我也不太清楚,我以为残疾人都有呢。
【李勇局长】那没关系,这样你可以到所在镇区民政办去咨询,也可以到我们民政局社会事务办咨询,联系电话是3215199.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
【听众】那行,谢谢李局长。
【听众】李局长,我家有个亲属挺困难的。目前在腾鳌住,但是户口在孤山子,前几天他家老人有病了,去孤山子去申请临时救助,怎么比腾鳌的邻居少好几百呢,都是一样的病,是不是因为每个镇救助的标准不一样啊。那我家亲属能不能在腾鳌申请救助,是不是能多点钱呢?
【李勇局长】首先,你的这个亲属可以在户籍地申请,也可以去居住地申请,但是我们海城市的每个镇区临时救助标准都是一样的。其次,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是和临时救助的类型有关。临时救助主要分两种情况实施救助:一种是急难型临时救助,是指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爆炸、溺水等意外事件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导致短期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二是支出型临时救助,是指因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在其他社会帮扶后,支出金额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这两种情况救助的金额不同,计算的方式是根据困难的持续时间和需要救助人员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所以救助金额每个家庭都是不一样的。
【听众】我是刚刚办理的低保户,听说低保户取暖费有补助,不知道该怎么办理?
【李勇局长】低保家庭冬季取暖可以享受采暖补贴。共分两种情况:一是集中供暖城乡低保户,二是非集中供暖城乡低保户。这里解释一下,集中供暖的范围是指居住在海州、兴海、响堂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城乡低保户。集中供暖城乡低保户供暖面积 60平方米以内的财政全额减免,超过6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采暖费由个人承担。如果你是集中供暖低保户,你只要到供暖单位领取低保对象供暖费补贴认证单,到社区和镇区盖章,再将认证单返回到供暖单位就可以了。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户,财政每年一次性补贴500元;农村低保户财政每年一次性补贴300元。你听明白了吗?
【听众】听明白了,谢谢啊!
【听众】李局长,我家邻居就一个人,一辈子也没结过婚,今年60多了,生活特别困难,平时就靠着邻居救济生活,能申请什么待遇?
【李勇局长】这位听众朋友,我来给你解答一下:
像你邻居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特困供养待遇。
特困供养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三无人员。
我市的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是每人每月777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是每人每月1126元。你听明白了么?
【听众】听明白了,谢谢啊!
【李勇局长】不客气。
【听众】李局长您好,我有一个亲属让我帮忙一打听一下,他家庭条件不好,生活挺困难的,孩子还得了重病,听说这样的可以申请慈善救助金,他不知道怎么才能申请到,需要什么手续吗?到哪里可以申请?
【李勇局长】这位听众你好!关于慈善救助流程是这样的:
一是求助人到我们海城市慈善协会提出申请救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慈善协会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备案。
二是慈善协会受理后,慈善协会工作人员会根据求助人已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慈善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填写《海城市慈善协会救助审批表》,经会长办公会审批后,给予救助;不符合慈善救助条件的求助人,由慈善协会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并向求助人说明情况。
慈善协会地址在丽水兰湾小区60号门点。
咨询电话是:3115887
【听众】我是92年结婚的,最近我有事要用到结婚证,当时是手写的,我的名字有一个字音同字不同,我自己更改一下可以吗?要是不行我得怎么办呢?
【李勇局长】首先我说明一下,结婚证件涂改是无效的,如果你要用结婚证,首先你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市档案馆,查询你俩的结婚档案并复印盖章,然后你和你爱人带着结婚档案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到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我们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去办理补证,经我们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查,确属音同字不同,我们登记处将原证收回,重新给你补发新的结婚登记证。详细的你可以拨打婚姻登记处的咨询电话3309602,我们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给你进行详细解答。
【听众】谢谢局长。
【听众】你好,李局长,我想问下怎么办养老院,开养老院都有啥政策?
【李勇局长】我先回答怎么办养老院。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这个文件在国家、省市民政部门网站上都可以查询、浏览和下载),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应当在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也就是说,作为举办者首先应当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并办理一种登记。其中,到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办理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举办者需在辽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进入社会组织模块,通过提供、办理、填报和上传等方式完成发起人申请和成立申请,实现网上申请和审批。具体情况你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咨询,也可以打电话3224466咨询。
下面我再解答下相关政策。目前,在我市登记备案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的扶持政策主要三项:一是新增床位补助。对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按照实际使用床位数量,分5年给予每张新增床位每年500元的建设补助。二是床位运行补贴。按照实际使用床位数量,每张床位每月补贴150元。三是护理床位补贴。机构为“三无”失能老人和城镇低保失能老人提供规范化服务的,按照实际使用床位,每月每张床位补贴600元。具体可以到我局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办咨询。也可以打电话3281322咨询。
【听众】我家有一个亲戚,他有个儿子,被判刑了,儿媳妇精神也不好,家里有个孙子,今年4岁了,现在跟我这亲戚生活,但他们岁数也大了,孩子将来还要上学,他让我帮忙问一下,像这样孩子国家这方面有没有政策?
【李勇局长】你说的应该是我们讲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问题。首先,我说明一下什么算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你所说的上述孩子的情况如果其母亲能够达到精神三、四级残疾(以残疾证为准),在其父亲服刑期间可以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每月可以领取1930元的供养金。
具体情况你可以到镇(区)民政办或我们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咨询。联系电话是3161933。
【听众】好的,我明白了,谢谢啊!
【听众】李局长,您好,我是94年出生的,至今未婚,现在办事的时候有的部门向我要“单身证明”这个是不是民政部门给开啊?
【李勇局长】这位听众您好,就你提出的这个问题,也是目前广大市民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下面我就此项问题给你进行解答。
民政部在2015年下发的266号文件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得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单身证明”。如果你想办理赴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以及我国台湾的公证事项,需要开具这个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其他事项就不能出具了。不知道你听清楚了没有?
【听众】我听清楚了,谢谢李局长。
【听众】现在政府给办理房产证,我咨询了下房产的人,他们说让我到民政局办门牌证,我想问一下,门牌证怎么办?
【李勇局长】居民门牌证是证明房屋标准地址的有效法律凭证,是邮件投递、工商登记、户籍管理、房地产管理等涉及地址使用时的唯一依据。
办理门牌证分二种:
一是办理居民住户门牌证。只需要居民本人提供房屋有效证件(房照或购房大票或购房收据),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房屋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或社区直接办理。
二是办理商业网点门牌证,需要房屋所有人携带房屋有效证件(房照或购房大票或购房收据),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房屋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或社区办理。
以上所办理的门牌证不收取费用,是免费的。
你听明白了吗?
【听众】听明白了,谢谢,李局长。
【听众】是李勇局长吗?我想问个事儿啊,我想办个幼儿园,是公益性的,听说这个得到民政局登记才行,我想问问都需要什么手续,到民政局哪个部门去办?
【李勇局长】这位听众,你是不是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
【听众】对,就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性。
【李勇局长】那你办理的事项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是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是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是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五是有必要的经营、活动场所。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业(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在这里必须说明的是:该民办非企业必须为公益性的,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民间非营利性会计制度》记账(即经营所得不能分红,要按规定给员工开工资,所有收入只能用在该民办非企业的建设和发展里,不得私自收下,一旦发现,根据法律法规民政局有权对该社会组织做撤销登记处理,撤销之后剩余财产充公,继续用于公益事业)。根据有关要求该民非的法人、负责人、理事、监事,不能是在职的公职人员、不能是现役军人、不能是国企中层以上干部,离退休干部要满三年以上方可做法人,法人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监事与法人之间不能是近亲属关系、不能是该单位的财务人员,不能有失信记录和犯罪记录。具体详情你可以向我们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咨询,电话是3224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