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政办发〔2023〕3号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实施“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实施“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我市“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确保市政府打造南果梨产业高质量示范平台扶持政策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东部果园子”总体空间布局,全面落实鞍海两级市政府关于南果梨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政府引导、主体参与、相关机构支撑保障工作机制,集中有效资源,从种植、分选、品牌、销售、保险、金融等多角度协同发力,对产业链各环节进行优化和赋能,提供全产业链解决方案,实现价值链提升和共享。力争用3年的时间,打造5000亩优质示范果园,在示范园区内实现鲜果分级分拣销售比例突破 60%,订单收购比例突破50%,优质果率达到40%以上,形成南果梨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高地,提升我市南果梨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规模和资金安排

“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项目拟分三年实施。2023年拟实施面积2500亩,2024年拟新增实施面积1500亩,2025年拟新增实施面积1000亩,具体实施面积以当年最终申报核定数量为准。同时,每年根据项目规模和项目重点不同,设定对实施主体和相关机构不同的补贴额度。其中,2023年暂定补贴标准为:

(一)地力优化和品质提升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地力优化和品质提升总投入的80%,补贴总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二)保险费用补贴标准最高比例不超过保费的70%,补贴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三)购买智能分拣设备的投资(补贴)标准最高比例不超过50%,总额度不超过700万元;

(四)贷款贴息和担保补贴标准合计年利率最高不超过4%,果园贷款强度不超过600元/亩,补贴总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五)品牌打造和宣传推广补贴标准另行制定,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扶持重点

(一)地力优化。通过增施生物有机肥,补充微量元素、土壤调节剂等有效措施,改善土壤根际环境,提升果园基础地力,保护和改善南果梨产地环境,有效解决果园增墒保水节肥问题。

(二)品质提升。以提升品质、提高优果率和稳定树势为目标,推广各项绿色生产技术,制定高效植营方案、精准植保方案,打造标准化种植全程服务,为果农提供“优果套餐”。

(三)分选定级。鼓励建立标准化智能分拣中心,将南果梨按照相应的指标进行分选定级,提高鲜果分选效率,实现南果梨“优等优价”。

(四)示范果园。聚焦品质提升,按照可标准化原则,建设智能水肥一体化+智慧物联及检测设备,打造高标准示范果园,开展技术成效及科技展示。

(五)农机作业。因地制宜引入现代化农业机械及设施设备,联合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南果梨机械化适用设备研发,形成机械化种植模式,降低劳动强度和人工成本。为农户提供高效便利的农业机械服务。

(六)技术培训。组建农技专家团队为农户提供全程免费的种植技术指导服务,确保高效植营方案、精准植保方案落实落地。

(七)保险服务。创立南果梨投入成本险或收益险,确保果农最低收益。

(八)金融支持。制定政策,引导调动金融机构投入贷款的积极性,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联手运作、风险共担机制。

(九)质量追溯。构建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十)品牌打造。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 GAP )认证,支持经营主体依托区域公共品牌,创立和培育自身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形成区域公用品牌支撑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丰富区域公用品牌的良好格局。

四、职责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

1.起草“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制定《海城市人民政府打造鞍山市南果梨产业高质量示范运营平台扶持政策》。

2.制定申报条件,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申报、项目评定、项目公示等工作,遴选项目实施主体;会同财政局下达项目计划、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

3.负责将出台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材料报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及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向上请示、汇报,并在鞍山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做好项目推进实施。

(二)市财政局

1.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项目需要及时拨付资金。为确保不误农时,对于地力补贴、果品品质提升补贴等,可按预先拨付的方式拨款。

2.加强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属地镇街

1.面向广大生产主体做好宣传发动。

2.负责组织本辖区的项目申报、审核、监督,全程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项目实施主体

1.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果农积极参与申报,并对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使用好政策扶持资金,组织好项目的落地实施。并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农资物品和相关服务采购,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3.监督果农按照技术方案及生产资料的用法用量进行农事操作,严禁出现倒卖及违规使用等现象。

4.在属地政府的监督下,按照相关程序及标准遴选项目的相关支撑保障主体。

(五)项目技术保障主体

1.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结合南果梨生产特点和生长环境,提供以改良土壤、提升品质、提高优果率为目标的高效植营方案、精准植保方案等。

2.在海城市南果梨主产地建立技术服务中心,组建农技专家团队为农户提供免费的种植技术服务,提供点对点、不间断的巡园技术指导,按农户需求随叫随到。

3.牵头建立追溯体系保证品质,构建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二维码等有效方式进行溯源管理,确保果品品质。

4.聚焦品质提升,通过建设智能水肥一体化+智慧物联及检测设备,打造50亩高标准示范农场,实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

5.通过专业化品牌运作打造鞍山南果梨品牌,不断提升品牌价值。

6.与海城市政府选定的平台公司合作,共同建立智能分拣中心,将南果梨按照相应的指标进行分选定级。

(六)金融保险机构

1.积极筹措南果梨发展扶持资金。

2.提供南果梨投入成本险或收入产值保险服务。

3.协调金融单位,为有需求的果农提供普惠制金融服务。

 五、实施程序

(一)有申报意向的生产经营主体,本着自愿参与原则,向所在镇街进行申报,由各镇街进行初审后,上报给市农业农村局。

(二)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对照扶持标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汇总,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三)按照程序选定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报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由市财政局按标准进行资金拨付。

(四)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实施主体属地镇街做好扶持政策落实落地,跟踪项目进度,并牵头做好项目归档验收和绩效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实施“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项目高度重视,市直相关部门、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要安排专门力量,做好项目的组织领导,及时化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宣传发动。相关镇街要向属地果农广泛宣传实施“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的重大意义,鼓励果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调动果农主动参与到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管理。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镇街,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自责任,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服务。要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性。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问效评估。要不断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善于发现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项目建设方案、具体方式、技术路径进行必要的完善。要通过项目建设总结制定南果梨提质增效的标准化生产经营模式。

 

附件:1.实施“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条件

2.实施“一县一业”南果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