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城市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海城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城市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海城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各主要经济指标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稳增长,保持经济合理运行
(一)千方百计保障企业运行
8.精准把握国家、省市政策导向,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确保政策效应更好更快传导到企业,落地到项目。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更大力度落实好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让市场主体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0.全面加大政银企对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提升企业融资获得性和便利度。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1.夯实包保责任体系,提供精准帮扶和个性化支持,提振企业发展创业信心。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12.积极引进一批投资体量大、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壮大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条的优质项目,确保全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93个以上,引进域外资金112亿元。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3.集全市力量谋划项目、推动项目,实施登门服务、跟进推进,及时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全年开复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超过120个。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千方百计促进消费升级
14.以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契机,全力打造西柳网红直播基地,用“流量经济”“粉丝经济”活力激发社会消费潜力。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西柳镇
15.加速推进佳通集团腾鳌温泉健康产业城项目,带动康养旅游产业整体提档升级。
牵头领导:刘 鹏
牵头单位:腾鳌经济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东四方台街道、国网海城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金财公司、中国移动海城分公司
16.全面提升服务行业质量,适时举办美食节、房交会、车展,纵深拓展城乡消费新场景。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
(四)千方百计推动外贸发展
17.全面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积极发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辐射作用,吸引东北三省乃至东北亚国家和地区客商向海城集聚,力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出口达到6.5亿美元。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8.全力拓展中东欧、东北亚、东南亚及蒙、俄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推动本土优质产品辐射欧亚、销往全球。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19.全力做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寻求外贸经济全新增长点。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促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20.深度优化简政放权,融合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一件事一次办”“在线审批监管”等重点改革。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1.持续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
牵头领导:王威、刘兴达、夏应
牵头单位: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2.大力清理多部门重复审批事项,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及执法等方面自由裁量权,推进无差别政务服务。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3.做实“综合窗口”,推广“电子印章”,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逢办必评”,以群众评价倒逼满意型政府建设。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持续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
24.优化“管委会+公司”运行模式,实现融资招商、土地整理、配套运营等方面政府主导与市场手段双轮驱动。
牵头领导:李鹏飞、刘 鹏
牵头单位: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25.坚持引资、引智、引技并举,推进腾鳌经济开发区和海城经济开发区升级壮大。
牵头领导:李鹏飞、刘 鹏
牵头单位: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26.扩大“一区多园”辐射范围,继续实施“园中园”开发模式,推进标准地、标准厂房市场供应,实现入园企业拎包入驻。
牵头领导:李鹏飞、刘 鹏
牵头单位: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持续加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
27.建立企业诉求沟通机制,发挥“12345”等平台作用,畅通“政企直通车”投诉举报渠道。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党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28.建立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开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案件”攻坚战,全力推进不良资产清收挽损。
牵头领导:王巍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各有关部门
29.建立企业发展信用机制,推行诚信企业容缺审批、承诺审批样板,加大推进诚信企业银企服务力度,保障信用企业发展权益。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四、强创新,促进动能加快转换
(一)着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30.加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积极申报国家级创新型县(市),有序组织企业进行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断壮大本地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性企业规模,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瞪羚与独角兽企业2家。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31.围绕菱镁、钢铁、精细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支柱产业,努力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完成科技成果转化30项。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着力推进创新平台升级
32.持续推进“政产学研”平台建设,加大科研院所引进力度,至少新增1家实质性产学研联盟。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33.加速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创建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加速推进七彩科技研发总部建设,建成隆镁科技新型镁材示范工厂,全年新增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家。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着力激发创新人才活力
34.全面落实“兴辽英才计划” 。
牵头领导:王威、刘哲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35.全力开展“带土移植”科技人才引进,落地“带土移植”项目3个以上。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36.健全多方向人才培养计划,瞄准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机结合,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积极开展职称评审、职业培训,将海城打造成人才洼地。
牵头领导:王威、刘哲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五、调结构,扎实推进产业升级
(一)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37.加快推进牌楼镇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五园一区一中心”建设,打造以菱镁新材料新产品、滑石精深加工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建设。
牵头领导:李鹏飞、刘兴达、刘 哲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海城经济开发区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牌楼镇
38.围绕“打造千亿级专业市场集群”目标,推动西柳市场商城改造升级,助推义乌小商品城旺市运营。围绕打造东北亚现代纺织服装产业基地目标,推进园区纺织产业升级,招引高科技含量、高品牌附加值的龙头企业和合作项目,推进经济产业园、数字西柳、智慧园区等项目建设运行。
牵头领导:刘兴达、刘 哲、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海城经济开发区、西柳镇、中小镇、感王镇
(二)大力推进产业升级
39.在“老字号”改造升级方面,瞄准高端化、智能化、规模化、成套化方向,壮大新能源汽车配件、矿山机械、环保机械等产业,发展冶金新材料产业,重点推进投资1亿元的海城市鑫荣智能装备等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刘兴达、刘 哲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牌楼镇、腾鳌镇
40.在“原字号”深度开发方面,完成菱镁矿业权整合,严控浮选及镁砂产能,分类推动企业开展产能置换,推动镁耐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高端镁耐火转型升级力度,大力发展镁建材、镁化工、镁合金产业,推进辽宁镁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镁质板材、隆承高温材料深加工等镁建材项目全面投产,全年力争新增镁建材产值突破3亿元;全力推进投资1.5亿元鞍山辉虹新型特种树脂材料等项目落地,加速推进投资3.5亿元七彩化学高色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将化工产业真正做精。
牵头领导:刘兴达、刘 哲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牌楼镇、腾鳌镇
41.在“新字号”培育壮大方面,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5G布局应用。依托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升级,重点推进投资0.5亿元的海城三鱼泵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推动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
牵头领导:刘兴达、刘 哲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牌楼镇、腾鳌镇
(三)推动服务业转型发展
42.加速西柳服装市场转型升级,全力盘活南台箱包城等资源,以专业市场及其配套加工产业为依托,以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为牵动,推进本地产品走出去,外阜商品引进来,形成“买全国、卖全国”新格局。
牵头领导:刘 哲、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西柳镇、南台镇
43.充分发挥海城特色的温泉产业、历史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优势,推出特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继续开展海城市梨花艺术节、海城市群众文化艺术节,探索创建海城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特色学校。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电视广播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四)加速完善园区基础
44.聚焦腾鳌化工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体系提升,启动3.6公里园区两纵三横路网、3.8公里抚鲅输油管线、10千伏南草干电力线路等配套建设,积极推进危化品停车场、公共管廊、消防站等化工设施建设,率先完成6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交付。
牵头领导:刘 鹏
牵头单位:腾鳌经济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
45.科学规划海城经济开发园区空间,提前落实“七通一平”,全面提升电力保障和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开发区66KV海中一二线1号—17号迁移改线、辽宁镁晶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0KV线路建设、后英集团镁制品工业园10KV线路。加速推进牌楼镇代家园区东牌楼区域道路及排水基础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园区承载力和吸引力。
牵头领导:李鹏飞
牵头单位:海城经济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海城供电公司等各有关部门、牌楼镇
六、筑基础,稳步实现乡村振兴
(一)扛起粮食安全责任
46.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米袋子”“菜篮子”,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万亩,产量保持在11亿斤以上,生猪养殖量稳定在90万头、家禽饲养量稳定在7000万只以上。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7.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8.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49.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31万亩。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加快推进产业振兴
50.持续壮大稻米、畜牧、蔬菜、南果梨农业优势产业链规模,构建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果蔬加工、肉食品屠宰加工、冷链储藏运输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深加工产业体系。释放“中国南果梨第一县”品牌效应,创建国家级绿色优质南果梨生产示范基地,积极发展南果梨、大樱桃、蓝莓、软枣猕猴桃等高效精品果园。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1.重点推进投资2000万元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中西部面积6万亩绿色高效棚菜产业区、5平方公里蔬菜种子种苗产业带,推进中东部生猪、肉禽产业集群和中西部生猪、蛋禽产业集群建设。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2.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大力发展体验农业、认领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助力乡村振兴。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电视广播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53.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宅基地有偿流转、有偿使用、自愿退出机制,促进宅基地集约使用,探索农民增收机制的新载体。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功能,加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盘活利用闲置资产创收增收,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5.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培育多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家庭农场20家。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四)深入推进乡村建设
56.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7.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开展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8.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
牵头领导:刘兴达、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59.维修改造农村公路112公里。
牵头领导:赵旭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0.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10个以上。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1.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赵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2.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3.村内绿化隙地覆盖率达到80%。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七、优生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64.建立健全涵盖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5.全面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细化扬尘源、燃煤源、工业源、低空面源的精准治理,全力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6.加速推进治污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实施河流污染治理,确保海城河、五道河和解放河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7.深入贯彻实施“绿满辽宁”工程,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和闭坑矿山自主修复。加大村屯绿化力度,完成造林2000亩,义务植树100万株。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68.开展重点地块风险评估和土壤修复。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69.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努力实现能耗下降3.2%的任务目标。加速新能源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三峡新能源海城15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工。扎实做好能耗“双控”工作,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努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八、提品质,优化城市建设管理
(一)持续优化城市空间
70.积极转化“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和乡镇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编制。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1.加快实施海城河南岸开发建设。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各有关部门,相关镇(街道)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72.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开展广济医院周边小区、隆盛达周边小区、关帝庙桥南侧小区等3个开放式住宅区楼本体改造工程。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3.推进田水北街、欣瑞路、广瑞路等道路及管线工程和世纪桥维修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4.深化城市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统筹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力争启动海城老尖山垃圾场封场工程。
牵头领导:刘兴达、赵 旭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5.加速城区园林绿化,启动36万平方米海城铁西河南滨河公园建设,完善水、电、燃气、暖等配套基础设施。
牵头领导:刘兴达、刘 哲、赵 旭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6.持续推进牛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海城双龙山体育公园、安东风韵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努力打造文明、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电视广播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77.加快智能化公交体系和城乡一体化交通运转监管及供暖国有化运营,建设智慧停车项目。
牵头领导:刘兴达、赵 旭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8.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建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各镇街垃圾转运站建设,完善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体制机制建设,出台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加强物业行业规范整治。
牵头领导:赵 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79.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家庭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牵头领导:王宗吉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海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0.加大城区违建、空中飞线等专项问题集中整治力度。
牵头领导:刘哲、汪忠野、赵 旭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九、惠民生,不断改善民生福祉
(一)坚持就业优先
81.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应用,保障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众就业,确保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牵头领导:刘 哲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繁荣社会事业
82.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辐射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完成市中心医院南侧病房楼维修改造和市中医院铁西院区综合门诊病房楼建设。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海城市中医院、海城中心医院
83.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西四中学教学楼和牛庄高中实验楼开工建设,确保岔沟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部投入使用。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西四、牛庄、岔沟等镇(街道)。
84.持续巩固“双减”成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强化优质教师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提升生活品质
85.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确保养老金、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牵头领导:王丽敏、高光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残联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86.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继续做好孤残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全面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需求。
牵头领导:高光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87.持续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举办省级以上高规格体育赛事。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文旅集团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十、防风险,坚决守住发展底线
(一)持续抓好疫情防控
88.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分类分级、突出重点原则,加快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筑牢免疫屏障,做实做细群众服务,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89.持续加强医疗资源建设改造,充实保障市级和基层医护人员力量,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储备,织牢医疗救治和生命保障网,最大程度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牵头领导:王丽敏
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稳妥化解各类风险
90.强化重点税源行业监管,加强税收入库调度,确保应收尽收。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保障刚性支出需求,兜牢三保底线。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2.不断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有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3.突出审计监督作用,保障维护经济安全。
牵头领导:杨 野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4.发挥金融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对金融机构及企业监管力度,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城支行,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5.强化招商引资细节把控,发挥行政部门、法律顾问专业作用,严防失信违约风险。
牵头领导:汪忠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着力建设平安海城
96.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加大命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领导:王 巍、夏 应
牵头单位:市政法委、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和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金融局),市妇联、人民银行海城支行等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97.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解决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确保群众诉求在法治框架内解决。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98.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等各有关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各开发区、镇(街道)
十一、抓自身,全面体现政府作为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99.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政治过硬的政府队伍。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100.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深入推动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干部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三)突出抓好作风建设
101.不断解放思想,克服传统路径依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的养成,着力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打造作风务实、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四)切实做到廉洁奉公
102.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发展环境。
牵头领导:刘兴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
附件:海城市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海城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