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海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2.海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一类区)
3.海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二类区)
4.海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三类区)
5.海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四类区)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为加强海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构建城市宁静舒适的声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围绕海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规划用地性质、土地利用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海城市城市功能区域,划定海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一、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5.《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6.《海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年)》;
二、划分原则
1.规划与现状相结合的原则。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城市区域主导功能划定,即考虑未来的发展,也考虑当前城市功能现状。
2.保障居民生活环境为主的原则。功能区划要有效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保障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的安静。
3.便于管理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对土地使用功能混杂交错没有明显界限的区域,简化处理, 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
4.强调敏感区域合理过渡的原则。以城市交通道路、绿地、沟渠等人工或自然区域做为功能区基本单元界限,不同等级功能区之间要有过渡。
5.科学划定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功能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遇城市连片开发或大面积用地性质调整,应当适时进行局部或整体功能区调整。
三、区划适用范围
根据《海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对海城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划定,海城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北至五道河,南至沟海铁路,东至海城市外环路,西至哈大客运专线,规模为12265.5公顷。
四、划分标准
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国家规定的各类适用区环境噪声标准见表1。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划类别 | 时段 | ||
昼间 | 夜间 | ||
0类 | 50 | 40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1)表1中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2)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
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干线;
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3)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五、划分方法
根据海城市中心城区结构特征和声环境质量管理的需要,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充分结合《海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中心城区的性质及用地规划,对改变用地功能和产业布局调整的区域,辅以用地现状及声环境质量状况,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技术方法确定调整方案。
1.区划的划分次序
首先在区划范围内对 0、1、3 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2.“0”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因海城市中心城区目前没有规划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所以此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未设置0类区。
3.“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规划已明确其主要功能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 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规定的区域;
(2)Ⅲ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3)工业用地现状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但规划中转变为其他类型用地的区域,根据现状区域主导功能划定
5.“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
(2)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6.“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主要以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1)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50m±5m;
b)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35m±5m;
c)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20m±5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4b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铁路干线(铁路线、联络线、通线、进场线、出发线、客专线、高速线、疏解线)两侧区域,是指铁路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用地范围,距离(不计临路建筑物高度)确定方法如下:
a)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m;
b)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m;
c)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m。
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7.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由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2014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8.其他规定
(1)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居住小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如出现相邻不同类型功能片区之间噪声污染事件,按高级别类型功能区标准执行。
(3)本次区划中未出现的交通干线,交通干线以政府部门审批后确定的交通干线为准并作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依据。
(4)铁路和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按照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管理。
(5)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6)在建且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六、区划结果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有关规定,共划出四类不同功能区,共82片区域,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50片,面积17.52km2;2类声环境功能区7片,面积99 km2;3类声环境功能区25片,面积7.79km2;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4a类面积5.9 km2,4b类面积1.1km2。
(一)1类功能区
海城市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2片区域,面积15.828km2。
表1 海城市1类声功能区表
编码 | 说明 | 面积km2 |
Ⅰ-01 | 锦绣乾城、怡海小区;同泽中学、师范学院;未开发用地(规划居住用地); 剑桥都二期;后英实验学校; 丽水蓝湾 | 1.134 |
Ⅰ-02 | 百汇香山; 美好家园、和谐家园、幸福家园、阳光家园、泰华园、富海世家、曙光社区、上海城2期; 碧丽名城、公园里、东方郦城、金东四季花城、芳草龙珠; 海城二中; 栗子社区(管委会);规划居住用地; 军事管理区 | 2.64 |
Ⅰ-03 | 白杨社区、金龙花园; 白杨园、聚缘阁; 新东方首府、新胜小区、金科高中; 合盛元小区、大府御花园; 富雅明苑;海州医院、供电局、环卫处、幼儿园、宗骏酒店; 嘉和阳光苑;体育场; 同胜尊邸A、B区; 新东方A、D区、四季花城;新东小学; 新东方首府C区;双栗医院、结核病防治所 | 1.586 |
Ⅰ-04 | 民政局、信访局;前进小学、园艺所;金都剧院、东北大舞台; 阳光医院、关帝庙; 宗骏富雅、河滨花园、碧源花园、金海郡都、财富广场;西关小学、水文局; 芳草家园、红星新苑、红星小区; 汇源花园;广济医院、基都教会; 紫云华庭、富豪小区;第四中学、中行、电网 | 1.129 |
Ⅰ-05 | 新东方天地悦府、双龙新村、双子山 | 0.977 |
Ⅰ-06 | 金域家园、阳光锦都;黄岭小学、圣康医院; 御景尚品;不动产中心、新立亿元; 左岸城邦、半岛国际、在水一方; 民生雅居 | 1.334 |
Ⅰ-07 | 美馨庄园、丽都家园;芭东海1、2、3期 | 1.95 |
Ⅰ-08 | 市政府、工会、广电、自然资源、纪检、法院、反贪、供电、新城花园、湖畔小镇、悦湖美;祥圣华苑2期 | 2.244 |
Ⅰ-09 | 人民银行、公共资源、开发区法院医院行政服务、国税;格林春天、金色家园、世纪名郡 | 0.64 |
Ⅰ-10 | 燕阳花溪地、碧桂园;碧桂园、海墅逸城、祥圣新里呈;祥圣花园;拆迁地块 | 0.633 |
Ⅰ-11 | 水库明珠;苏家社区;苏家小学;近期规划城市用地 | 0.555 |
Ⅰ-12 | 军事管理区 | 1.006 |
(二)2类功能区
海城市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8片区域,面积99.725km2。
表2 海城市2类声功能区表
编码 | 说明 | 面积km2 |
Ⅱ-01 | 西部二类区:高铁、高速公路;西柳商业区、工业居住混杂区 | 22.622 |
Ⅱ-02 | 南部二类区:居住工业混杂区 | 10.791 |
Ⅱ-03 | 北部二类区:工业居住混杂区 | 22.513 |
Ⅱ-04 | 北部二类区:工业居住混杂区 | 6.512 |
Ⅱ-05 | 东北部二类区:工业居住混杂区 | 7.31 |
Ⅱ-06 | 中东部二类区:站前商圈、海城市商业中心;厝石山公园 、保安寺旅游区 | 3.004 |
Ⅱ-07 | 东南部二类区:工业居住混杂区、海城河沿岸休闲旅游区 、玉皇山玉皇庙旅游 | 9.288 |
Ⅱ-08 | 中部二类区:工业居住混杂区、海城河沿岸休闲旅游区 | 17.685 |
(三)3类功能区
海城市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8片区域,面积8.488km2。
表3 海城市3类声功能区表
编码 | 说明 | 面积km2 |
III-01 | 开发区内,现状及规划均为工业用地 | 3.829 |
III-02 | 现状工业用地,规划为居住与商业用地 | 0.458 |
III-03 | 现状及规划均为工业用地;西柳工业及仓储用地(现状) ,规划为仓储及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 1.646 |
III-04 | 连片工业用地(现状),规划为绿地、商业、居住 | 0.541 |
III-05 | 连片工业用地含热电厂(现状),规划为居住、热电厂、绿地等 | 0.577 |
III-06 | 现状工业用地、规划为商业金融用地 | 0.45 |
III-07 | 亮甲山现状工业用地及西北角仓储用地,规划为公共绿地 | 0.53 |
III-08 | 现状工业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 | 0.457 |
(四)4类功能区
4类功能区包括:4a类道路总长度147.8km,面积5.9km2,4b类铁路总长度13.6km,面积1.1km2。
表4 海城市4类声功能区表
Id | 名称 | 等级 | 道路描述 | 长度m |
1 | 兴海大街 | 一级 | 10车道35米 | 4610.01 |
2 | 黑大线G202北 | 国道 | 8066.14 | |
3 | 黑大线2G202海州大街 | 国道(一级) | 6814.14 | |
4 | 光明路 | 二级 | 1319.98 | |
5 | 永安路 | 双向6车道25米 | 1174.39 | |
6 | 安铭路 | 二级 | 479.881 | |
7 | 长江路 | 双向6车道30米 | 6543.62 | |
8 | 亮甲山街 | 6车道35米 | 1757.09 | |
9 | 滨河西路 | 6车道22米 | 1807.59 | |
10 | 中街路 | 双向4车道12米 | 1626.4 | |
11 | 环城路 | 城市环路 | 4车道16米 | 4894.45 |
12 | 震兴路 | 双向6车道20米 | 970.441 | |
13 | 北顺城路 | 二级 | 989.503 | |
14 | 中街北路 | 双向6车道20米 | 534.317 | |
15 | 同泽路 | 二级 | 1967.81 | |
16 | 海欢线 | 6车道25米 | 4239.86 | |
17 | 沈海高速G15 | 高速公路 | 12636.7 | |
18 | 鸡高线S311 | 省道 | 6633.71 | |
19 | 兴源街 | 双向6车道30米 | 4179.91 | |
20 | 卫士西路(海耿线) | 4车道25米 | 2540.56 | |
21 | 龙江路 | 一级 | 5331.44 | |
22 | 天山街 | 6车道25米 | 6141.41 | |
23 | 天山街连接线 | 4车道20米 | 1686.37 | |
24 | 中央跨河路 | 双向6车道32米 | 2553.56 | |
25 | 鸡高线2S311 | 省道 | 3910.95 | |
26 | 沈海线S102 | 省道 | 9083.97 | |
27 | 卫士南路 | 4车道25米 | 584.613 | |
28 | 卫士东路 | 4车道25米 | 560.353 | |
29 | 卫士北路 | 4车道25米 | 2534.39 | |
30 | 新东一街 | 6车道20米 | 1436.61 | |
31 | 新东路 | 4车道16米 | 1231.42 | |
32 | 新晖路 | 二级 | 788.204 | |
33 | 城东路 | 6车道22米 | 1388.39 | |
34 | 合力路 | 6车道20米转4车道15米 | 1171.86 | |
35 | 丝绸街 | 6车道22米 | 1307.71 | |
36 | 海岫路 | 4车道15米 | 2079.29 | |
37 | 海欢线S313 | 省道 | 4车道20米 | 599.507 |
38 | 环城西路 | 4车道16米 | 537.866 | |
39 | 永欣街 | 双向6车道30米 | 1564.12 | |
40 | 河南路 | 4车道20米 | 640.882 | |
41 | 新立路 | 4车道20米 | 1617 | |
42 | 站前广场 | 广场环路 | 409.199 | |
43 | 站南街 | 双向2车道8米 | 499.258 | |
44 | 益民街 | 双向6车道22米 | 718.644 | |
45 | 卫士东路卫士西路卫士南路卫士北路 | 广场环路 | 4车道25米 | 298.501 |
46 | 兴源街神圣广场环路 | 广场环路 | 6车道30米 | 217.341 |
47 | 海欢线黑大线 | 广场环路 | 337.146 | |
48 | 黑大线G202南 | 国道 | 7389.34 | |
49 | 中街路河南路滨河西路海岫路 | 广场环路 | 277.122 | |
50 | 深海高速G15下道口西柳 | 高速公路 | 2442.59 | |
51 | 深海高速G15下道口海城 | 高速公路 | 3154.24 | |
52 | 高铁大道 | 4车道20米 | 9013.81 | |
53 | 三江源桥连接线 | 4车道22米 | 1052.77 | |
54 | 文化路 | 4车道16米 | 1432.56 | |
55 | 铁路 | 铁路 | 7700.42 | |
56 | 铁路 | 铁路 | 4581.43 | |
57 | 铁路 | 铁路 | 13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