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对我市2022年4月份城乡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向市民政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公示名单附后)。
投诉受理:海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海城市黄河路4号3楼
投诉电话:0412-3195033
附件1:海城市2022年4月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公示表
附件2:海城市2022年4月城市低保对象名单公示表
附件3:海城市2022年4月居民临时救助对象名单公示表
附件4:海城市2022年4月特困供养人员名单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