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辽交行审发〔2020〕206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市拟保留的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征集城市道路上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线索。
受理部门: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电话:0412-3280460
附件:拟保留的城市限高限宽设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