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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8-05 15:04来源:作者: 点击:145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将整合到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海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16个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相应的行政部门,公益服务类职责全部整合保留至新组建的中心,行政执法职责暂保留在中心,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的执法相关工作。

       (二)承担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等服务工作。

       (三)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和数据整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为全市房屋土地征收与补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为全市不动产登记、权属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开展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监测预报等工作。

       (七)开展林业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科研等工作。

       (八)承担全市土地储备交易等相关事务服务工作。

       (九)承担林业的综合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应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城市房屋土地征收整理中心

    2 、海城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3 、海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 、海城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5 、海城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

    6、 海城市林业执法大队

    7、 海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8 、海城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9、 林业局机关

    10、 海城市林业技术指导站

    11、 海城市国有上英林场

    12、 海城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

    13、 海城市木材检查站

    14、 海城市森林保护站

    15、 海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16、 海城市青山保护局

    17、 海城市苗圃

       18、  海城市森林工作站

       19、   海城市林业种苗站

       20、   海城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21、   海城市防火预警监测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668.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668.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7.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531.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679.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562.22万元,降低25.02%,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业务量相对减少。

    (二)支出总计17348.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32.4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2.73万元,资本性支出25.15万元。

    2.项目支出13780.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9%。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支出49.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12.98万元;农林水支出1139.0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478.54万元 。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034.15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业务量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35.94万元。

    主要是部分项目为完成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56.19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一是支出减少;二是部分项目未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1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47万元,项目支出13780.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5618.42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一是业务量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3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9.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5万元,占比4%;卫生健康支出126.97万元,占比3%;农林水支出1,983.54万元,占比4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32.88万元,占比45%;住房保障支出147.32万元,占比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9.6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7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及人员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85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与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126.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3%,决算书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及人员增加。

    4.农林水支出1,983.54万元,主要用于林草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147.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及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12.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2112.98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12112.9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预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地块征地工作未完成。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8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8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比上年减少34.27万元,下降36%,主要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8万元,主要用于燃油、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8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7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7.88万元,比上年增加218.92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8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但2020年我部门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评价情况。 2020年我部门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我部门组织对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对项目支出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