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3-23 13:22来源:作者: 点击:


    为全面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挖掘我市农村电商发展潜力,促进电商创业创新,优化电商发展环境,推动全市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20〕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市人民政府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立足地区差异及产业特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搭建与市域产业配套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探索大数据、云服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农商旅文娱体跨界融合。

    助力扶贫,巩固提升。支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克服疫情影响,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基础较好的地区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海城市人民政府统筹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主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层层抓好落实。

    三、工作目标

    以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导向,以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为目标,完善农村物流快递配送体系,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应用水平,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和便民化程度,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同时建立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升级改造1个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市级公共仓储配送中心;建立镇级电商服务站27家、村级电商服务点100家,实现乡镇服务站点全覆盖;、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成,镇村服务站物流配送路线规划并实施共同配送,持续良好运作,初步建成智慧物流及数据应用,推动全市快递商贸物流进一步提速降费;注册并建设1个域区域公共品牌,开展企业品牌孵化和统一营销工作;大力培育各类电子商务人才,面向各类人群多层次电子商务培训每年5000人次以上。

    促进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农村的融合,推进“数字乡村”战略实施,为国家乡村振兴、网络强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不断拓展电商进农村的覆盖范围和深度,在特色农村产品领域推广电商直播、网红带货等新兴网络购物方式,鼓励农民“田间地头做直播”,改变农村产品出村进城的传统模式。

    力争到2022年底,通过综合示范工作有效开展,海城市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促进扶贫带贫、产销对接、便民消费等成效明显,海城市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四、实施内容和重点工作

    海城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根据国家、省和鞍山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充分整合利用原有西柳电子商务产业园、网红直播基地、邮政、电信企业、供销、物流快递网点等设施资源和服务资源,尽可能采取升级改造的方式开展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建设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一)打造海城市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通过整合海城现有物流快递资源,如中国邮政、中通、圆通、申通、韵达、顺丰等,通过联营合作方式解决农产品上行和下行问题。重点依托电商物流企业、农村合作社以及商贸企业农村网点资源,按照市、镇、村三级体系总体布局,开展统仓统配业务,发展智慧物流。物流快递服务在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各行政村有效辐射,从市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2天内完成配送。

    1. 市级电子商务物流公共仓储配送中心

    项目包括仓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仓储区、分拣区、加工包装区、办公区、安防系统等公共服务功能。集仓储、配送、分拣、包装、品控以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建设物流信息智能配送与调度系统,打造一个具备物流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分转、终端指令发布、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的综合管理系统。配置安检机、监控、消防器材、隔离设备等安全设施设备,货架、托盘、叉车等仓储设施,皮带传送机、液压手推车、扫码枪、称重设备、货运车辆等分拣、运输设备以及电脑、桌椅、WIFI等办公用品用具。

    2. 镇级物流快递中转站

    充分利用各物流公司原有网点,各合作快递企业相互之间共享共用,负责辖区内物流快递分拨、快件集中收发以及村级网点管理与维护。设置统一门头标识,配置监控、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设备,物流货架等仓储设施,扫码枪、称重设备及物流车辆等收寄配送设备。

    3. 村级物流快递服务点

    村级物流快递快服务点与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合并建设,在电商服务点上叠加物流快递服务功能。充分整合利用邮政系统等现有村级网点资源,根据行政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特点等综合设置,按照全市一盘棋进行合理布局。设置统一门头标志,与电商服务网点共用电脑和网络等设施设备,配置物流货架等仓储设施以及称重设备等收寄设备。可由电商服务站管理人员一并提供物流快递收发服务,建立物流快递服务统计台账。

    针对市、镇、村三级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时间、配送线路、配送费用;享受补贴购置的车辆、分拣设备等应具备统一标识。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能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准时完成配送,确保时效性。

    有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海城市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突出功能服务导向,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按需建设。镇村服务站点的建设重在服务的覆盖而非地理位置的覆盖。初步构建完成一个完善的、公开的、可持续的市、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 海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

    充分利用原有创业孵化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等资源,改造升级(不涉及基建工程)1个市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完善服务配套、品牌孵化、品控标准制定、代运营、电商直播、运营数据化、人才培养、创业就业扶持、设计包装、营销策划、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等功能。发挥“指挥中枢”的作用,统筹推进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和运营,整合引导各类电商经营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和便民服务资源进驻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为海城市企业、合作社和个人提供一站式的、开放的、市场化、可持续的电商公共服务。

    利用微信公众号、全媒体、海报、电商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在域内进行电子商务普及宣传,增强地方企业和个人对电子商务发展和综合示范项目的认识,营造域电商氛围,提高参与海城市电商发展积极性。及时总结企业电商发展、个人电商创业就业等典型案例,利用全媒体,以及标识标语等广泛宣传;及时总结电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等域电商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积极开展宣传和经验交流。

    做好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报送。按照商务部要求,主管部门和承办企业达成信息报送协议,建立信息智能日报、人工月报及年报制度,各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记录和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对接报送工作。

    2. 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和运营

    改造升级建设27个镇级农村电商服务站(其中包括西柳、南台、中小3个镇级示范电商服务站)、10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乡镇电商服务站点全覆盖。

    按照国家、省的综合示范要求和GB/T 38354-2019《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镇村服务站点的统筹管理和运营指导。应根据交通、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和整合统筹原有邮政、电信企业、供销、物流快递网点等网点资源和服务资源,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站点的覆盖重在服务的覆盖,倾斜照顾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1)镇级电商服务站建设

    镇级电商服务站优先通过整合利用邮政,快递企业等现有网点资源进行电商化、信息化改造提升,商贸重镇特色农产品主产区结合自身电商经济产业实际作为镇级示范电商服务站重点建设打造。一般镇级电商服务站具备电商日常业务处理、村级服务点管理、常规电商培训、物流快递中转等功能,重点电商服务站在一般站的功能基础上拓展延伸其他业务,具有电商生态综合体的运营支撑能力。

    (2)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

    通过整合邮政系统、便利店等现有资源,重点在建档立卡低收入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以“合理规划,因地制宜”为原则,以改造升级为主,招募新建为辅的方式建立村级电商服务点。各站点要求实现统一门牌标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服务管理、统一功能配置的运营模式。

    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开展乡村服务站点建设。逐步拓展农产品代发、物流快递、政策宣传、医疗互助等服务功能。一是向村民宣传服务站的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培育农民网上购物、农产品网络销售等习惯;二是帮助村民网上购物,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三是为村民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本地资讯等服务;四是宣传组织当地青年参加创业培训、交流、营造氛围,培育人才。实现“一站多用”“一网多用”,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

    (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建设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

    1. 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建设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生产、流通数据信息开放共享,推动农业技术、商业模式集成,加强农产品供应链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针对本地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分布特点,规划和建设一批物流、初加工点,建立健全农产品上行渠道,引导农民生产满足消费需求、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1)开展农产品网销商品化处理。建立专业团队对海城市农村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报告,并制定合理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方案。规范海城特色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并将流程向本地企业、合作社、农户进行推广,加强产品分级分拣、深加工、包装设计、营销策划、售后服务,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提升农村流通水平。

    (2)开展农产品质量溯源。构建海城农产品追溯物联网平台,主要包含农特产品溯源管理、农特产品投入品管理、农特产品追溯标识管理、农特产品追溯查询管理、农特产品品质监管、气象及监控图像设备管理、数据分析中心等功能,推动本地重点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加入溯源系统,解决农产品线上销售的前置障碍,提供溯源与物联网体系建设应用的服务。开展本地农产品上网、二维条码扫描或短信等方式追溯,努力实现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提高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及检测。实施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QS等资质认证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4)建立本地农产品网货目录,挖掘整合全市具有特色的优质农特产品,按品类、规格、产量、等级等进行精分梳理,打造海城农产品产品目录库,通过整合优质货源,为开展产销对接,营销推广做好基础。

    2. 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推广

    立足海城市实际,打造1-2个海城市区域公共品牌,进行品牌定位、品牌命名、品牌文化、品牌诉求、品牌延伸、品牌宣传等策划,确立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体系及品牌培育机制,秉承“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标准”的理念,通过立体化广投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和媒体资源,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品牌建设。与品牌专业设计公司深入对接合作,组织或参加线下农产品展销会,农商互联产业对接会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推广,扩大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将资源有效的整合,使其能够集中发力,进而更快走进全国市场,倒逼产业升级,进行电商扶贫,助农增收。

    3. 建立农村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推广体系

    充分利用海城天猫直营优品、西柳服装市场和南台箱包市场等线上线下资源,融合B2C、B2B、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平台和手段,全方位多渠道积极打造本地“网红”农村产品,重点推进南果梨、河西大米、果梨酒、有机香菇、耿庄大蒜等特色农产品品牌的营销推广和销售。积极对接知名平台拓展电商营销渠道,做好市内、市外宣传资源的对接,开通海城电子商务新浪微博平台,注册相关个人公众号、微博平台,推进海城电商网站运营等工作,积极开展寻找身边的网红、网货活动,加大对市内好网商、好网货评选和宣传力度,利用“6.18”、“双十一”、“双十二”开展营销活动,持续推进电商扶贫助农行动,利用微信等平台宣传端口,搭建农产品供需信息平台,带动农产品销售。

    (四)大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针对商贸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建立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加强对大学生村官、退役士兵、返乡创业农民电子商务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降低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就业保障等方面的门槛,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培养和带动一批农村创业人员。加强电子商务协会、学会、农民专业合作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之间的合作,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运营与技术咨询等服务。每年面向各类人群多层次电子商务培训5000人次以上,力争为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覆盖率100%。

    组织编写农村电商标准化教材,内容实用并向社会免费提供。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工作分级、分类、分层次、分阶段和多种形式进行。面向政府、企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乡村电商服务站长、贫困户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同时在网上开展电商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机制,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农村青年提供增值培训。

    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做好已培训人员的定期回访工作,跟踪提供电商创业、网购网销等定向服务,强化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巩固培训效果,并及时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推动改进电商公共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五)电商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1. 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

    制定电商精准扶贫方案,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各项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加大对扶贫产品上行和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在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和强化“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合作社、供应链企业+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做好电商扶贫工作台账,定期统计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创业就业、物流快递等帮扶情况,直接和间接带动贫困户开展网络销售。

    2. 打造电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标杆

    深入探索实施电商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路径,以电子商务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引擎。大力推进新农村电商化,因地制宜发展新农村现代农业及服务业。依托电子商务,积极引导发展电子商务与观光农业、自助采摘、休闲民宿、农产品直播等,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本地特色农产品上行,形成以“互联网+三农”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六)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有计划拓展农村电子商务为传统流通企业提供服务和培训,助力其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盘活商业设施,加强信息化应用,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提升全市农村流通水平。积极探索新零售创新,联合(零售、住宿、餐饮)实体店、快递网点、小区物业等,为开展社区拼团、外卖到家等业务提供运营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重点加大本地农产品营销推广力度。

    (七)加强电商数据统计监测

    加强电商数据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能力,发挥数据参谋及驱动作用,有效掌握全市网络零售额、重点网销产品销售额、产品销量、重点电商企业和网店规模等数据信息,并依据大数据做出科学预判和决策,利用大数据为本地农村产业进行调整,发展精准农业。

    (八)开展电商宣传推广活动

    开展多渠道不同形式的电商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知识、典型案例、重点企业及品牌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全市电商企业、服务商、供应链企业及行业协会参加电商展会、博览会、产销对接会等;举办各类电商创客沙龙、创新创业大赛、电商法宣传、主题调研、产品标准化宣贯等,开展电商专题讲座、学术研讨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电商创新创业发展氛围。

    五、资金安排

    建设海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总额2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首批到位1000万元),每年市本级财政将列支100万元用于支持电商发展,健全服务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根据相关文件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央财政首批到位资金作如下安排(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一)打造海城市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4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投入60万元。

    (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3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投入150万元。

    (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6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投入60万元。

    (四)大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200万元。

    (五)电商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央财政资金投入1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投入30万元。

    (六)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

    (七)加强电商数据统计监测,中央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

    (八)开展电商宣传推广活动,中央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8—20215月)

    1. 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工作方案、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11月底前将工作方案、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报省级主管单位备案。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体制,建立推进协调机制。

    2. 确定承办企业

    2021年5月底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承办企业。中标企业应本着“资源整合、合作共赢”的原则,推动企业间合作,协力做好我农村电商工作。召开海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启动(培训)大会。

    (二)重点实施阶段和组织验收(2021年6月-2022年6月)

    1. 重点实施

    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及项目建设要求,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农产品上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改造,完成农村产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完成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完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改造,完成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改造,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完成电商扶贫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工作进度达40%以上,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总结成效。

    2. 组织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海城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市工作方案、资金方案及项目招投标文件,对综合示范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商务局将验收报告(含综合示范项目开展情况、成效)及资金审计报告,报送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备案。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项目验收工计划于2022831日前完成。

    (三)总结和推广阶段(2021年9月-2023年12月)

    按商务部要求,省商务厅在收到示范县(市)项目验收报告后,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海城市商务局承办企业在中期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整改存在的问题,保障示范工作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要求

    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经验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商务、财政、扶贫、交通、工会、妇联、共青团、人社、文旅、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综合示范工作实施、审定电商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电商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综合示范各项日常工作。市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制定管理细则,会同审计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立足职能,积极参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成效。

    (二)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各镇各部门强化联动,齐心协力,全力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三)建立督查机制,强化过程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综合示范各项工作,加强项目现场跟踪督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对项目建设及时开展中期评估,适时调整建设项目出现的偏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四)创新政策机制。积极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根据实际情况,整合政策资源,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承办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并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

    (五)推进政务公开。在海城人民政府网站设立综合示范专栏,在省商务厅示范县专栏及时同步公开实施方案、决策过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决策文件和项目承办单位责任人等,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

    (六)建立验收和考核机制。将农村电子商务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及项目承办单位考核。按照不同阶段的要求,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考核指标的设置不仅要重视项目建设的考核,更要重视项目后期运营及帮扶实效。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