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水利局
    时间:2024-07-18 10:19来源:水利局作者:管理员 点击:

    海城市水利局领导工作分工

    陈   亮

    工作分工:主持全局党政全面工作。主抓全市水利发展规划计划工作;主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农田基本建设办公室。负责水利局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个人简历:陈亮,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城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族杨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信访、群团、政法、扫黑除恶、创城、督查考核、组织人事、12345工作平台等工作。

    个人简历:宋族杨,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城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金广利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副局长。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等工作。

    个人简历:金广利,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凡涛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水土保持、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

    个人简历:孟凡涛,男,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军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事务、政务公开、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信息化建设、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后勤及日常业务、财务管理、规划计划、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农村大中型灌区改造及运行管理等工作。

    个人简历:李军,男,197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浩伟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地下水位观测、农田基本建设、环保督察等工作。

    个人简历:黄浩伟,男,196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陈国祥: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招投标备案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个人简历:陈国祥,男,196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宋福君

    工作分工:水利事务中心主任。负责水利事务中心党政全面工作 。负责河长制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河道管理、河道采砂、机关党建、纪检、人事、机关事务、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后勤、水利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等工作。

    等工作。

    个人简历:宋福君,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城市水利事务中心主任。

    王德强

    工作分工:水利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指导监督水库运行管理、水库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日常管理、使用、维护调度,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个人简历:王德强,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城市水利事务中心副主任。

    海城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市主要河流流域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对水利工程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上级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河流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和负责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负责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负责河道范围内的涉河事项的审批、征收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审批;负责水资源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征收;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办公地点:海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4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7:00

    办公电话:0412-3153511 传真号码:3153577